序
作者:宋 朱熹
发表时间:2024-04-27 13:28:31
〔南宋〕朱熹注
序
《易》之为书,卦、爻、彖、象之义备,而天地万物之情见。圣人之忧天下来世,其至矣!先天下而开其物,后天下而成其务,是故极其数以定天下之象,着其象以定天下之吉凶。六十四卦,三百八十四爻,皆所以顺性命之理,尽变化之道也。散之在理,则有万殊;统之在道,则无二致。所以,「《易》有太极,是生两仪」。太极者,道也;两仪者,阴阳也。
阴阳,一道也。太极,无极也。万物之生,负阴而抱阳,莫不有太极,莫不有两仪。氤氲交感,变化不穷。形一受其生,神一发其智,情伪出焉,万绪起焉。《易》所以定吉凶而生大业,故《易》者,阴阳之道也;卦者,阴阳之物也;爻者,阴阳之动也。卦虽不同,所同者奇、耦;爻虽不同,所同者九、六。是以六十四卦为其体,三百八十四爻互为其用,远在六合之外,近在一身之中。暂于瞬息,微于动静,莫不有卦之象焉,莫不有爻之义焉。至哉《易》乎!其道至大而无不包,其用至神而无不存。
时固未始有一,而卦未始有定象;事固未始有穷,而爻亦未始有定位。
以一时而索卦,则拘于无变,非《易》也;以一事而明爻,则窒而不通,非《易》也。知所谓卦、爻、彖、象之义,而不知有卦、爻、彖、象之用,亦非《易》也。故得之于精神之运,心术之动,与天地合其德,与日月合其明,与四时合其序,与鬼神合其吉凶,然后可以谓之知《易》也。虽然,《易》之有卦,《易》之已形者也;卦之有爻,卦之已见者也。已形已见者,可以言知;未形未见者,不可以名求,则所谓《易》者,果何如哉?此学者所当知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