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 卦十 履
作者:宋 朱熹
发表时间:2024-04-27 13:28:31
兑下,乾上。 履虎尾,不咥人,亨。
兑,亦三画卦之名,一阴见于二阳之上,故其德为说,其象为泽。履,有所蹑而进之义也。以兑遇乾,和说以蹑刚强之后,有履虎尾而不见伤之象。故其卦为履,而占如是也。人能如是,则处危而不伤矣。
初九,素履,往,无咎。
以阳在下,居履之初,未为物迁,率其素履者也。占者如是,则“往”而“无咎”也。
九二,履道坦坦,幽人贞吉。
刚中在下,无应于上,故为“履道”平坦,幽独守贞之象。“幽人”“履道”而遇其占,则贞而吉矣。
六三,眇能视,跛能履,履虎尾,咥人,凶。武人为于大君。
六三不中不正,柔而志刚,以此履乾,必见伤害,故其象如此。而占者凶,又为刚武之人得志而肆暴之象,如秦政项籍,岂能久也。
九四,履虎尾,愬愬终吉。
九四亦以不中不正,履九五之刚。然以刚居柔,故能戒惧而得终吉。
九五,夬履,贞厉。
九五以刚中正履帝位,而下以兑说应之,凡事必行,无所疑碍,故其象为夬。决其履,虽使得正,亦危道也。故其占为虽正而危,为戒深矣。
上九,视履考祥,其旋元吉。
“视履”之终,以“考”其“祥”,周“旋”无亏,则得“元吉”。占者祸福,视其所履而未定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