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一 卦十二 否
作者:宋 朱熹
发表时间:2024-04-27 13:28:31
坤下,乾上。 否之匪人,不利君子贞,大往小来。
否,闭塞也,七月之卦也。正与《泰》反,故曰匪人,谓非人道也,其占不利于君子之正道。盖乾往居外,坤来居内。又自《渐》卦而来,则九往居四,六来居三也。或疑“之匪人”三字衍文,由《比》六三而误也。《传》不特解,其义亦可见。
初六,拔茅茹,以其汇,贞吉亨。
三阴在下,当否之时,小人连类而进之象。而初之恶则未形也,故戒其贞则吉而亨。盖能如是,则变而为君子矣。
六二,包承,小人吉,大人否,亨。
阴柔而中正,小人而能包容承顺乎君子之象,小人之吉道也。故占者小人如是则吉,大人则当安守其否而后道亨。盖不可以彼“包承”于我而自失其守也。
六三,包羞。
以阴居阳而不中正,小人志于伤善而未能也,故为包羞之象。然以其未发,故无凶咎之戒。
九四,有命无咎,畴离祉。
否,过中矣,将济之时也。九四以阳居阴,不极其刚,故其占为“有命无咎”,而畴类三阳,皆获其福也。命,谓天命。
九五,休否,大人吉。其亡其亡,系于苞桑。
阳刚中正以居尊位,能休时之。否,大人之事也。故此爻之占,大人遇之则吉。然又当戒惧如《系辞》传所云也。
上九,倾否。先否后喜。
以阳刚居否极,能倾时之否者也。其占为先否后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