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卦三十一 咸

作者:宋 朱熹

发表时间:2024-04-27 13:28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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艮下,兑上。咸:亨,利贞,取女吉。

咸,交感也。兑柔在上,艮刚在下,而交相感应,又艮止则感之专,兑说则应之至。又艮以少男下于兑之少女,男先于女,得男女之正,婚姻之时,故其卦为咸。其占亨而利贞,取女则吉,盖感有必通之理。然不以贞,则失其亨,而所为皆凶矣。

初六,咸其拇。

拇,足大指也。《咸》以人身取象,感于最下,咸拇之象也。感之尚浅,欲进未能,故不言吉凶。此卦虽主于感,然六爻皆宜静而不宜动也。

六二,咸其腓,凶,居吉。

腓,足肚也。欲行则先自动,躁妄而不能固守者,故取其象。然有中正之德,能居其所,故其占动凶而静吉也。

九三,咸其股,执其随,往吝。

股,随足而动,不能自专者也。执者,主当持守之意。下二爻皆欲动者,三亦不能自守而随之,往则吝矣。故其象占如此。

九四,贞吉,悔亡。憧憧往来,朋从尔思。

九四居股之上,脢之下,又当三阳之中,心之象,咸之主也。心之感物,当正而固,乃得其理。今九四乃以阳居阴,为失其正而不能固,故因占设戒,以为能正而固,则“吉”而“悔亡”。若“憧憧往来”,不能正固而累于私感,则但其朋类从之,不复能及远矣。

九五,咸其脢,无悔。

脢,背肉,在心上而相背,不能感物而无私系。九五适当其处,故取其象,而戒占者以能如是,则虽不能感物,而亦可以无悔也。

上六,咸其辅颊舌。

辅颊舌,皆所以言者,而在身之上。上六以阴居说之终,处咸之极。感人以言而无其实。又兑为口舌,故其象如此,凶咎可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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