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卦五十八 兑

作者:宋 朱熹

发表时间:2024-04-27 13:28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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兑下,兑上。兑:亨,利贞。

兑,说也。一阴进乎二阳之上,喜之见乎外也。其象为泽,取其说万物,又取坎水而塞其下流之象。卦体刚中而柔外,刚中故说而亨,柔外故利于贞。盖说有亨道,而其妄说不可以不戒,故其占如此。又柔外故为说亨,刚中故利于贞,亦一义也。

初九,和兑,吉。

以阳爻居说体而处最下,又无系应,故其象占如此。

九二,孚兑,吉,悔亡。

刚中为孚,居阴为悔。占者以孚而说,则吉而悔亡矣。

六三,来兑,凶。

阴柔不中正,为兑之主。上无所应,而反来就二阳以求说,凶之道也。

九四,商兑未宁,介疾有喜。

四上承九五之中正,而下比六三之柔邪,故不能决而商度,所说未能有定。然质本阳刚,故能介然守正,而疾恶柔邪也。如此则有喜矣。象占如此,为戒深矣。

九五,孚于剥,有厉。

剥,谓阴能剥阳者也。九五阳刚中正,然当说之时,而居尊位,密近上六。上六阴柔为说之主。处说之极,能妄说以剥阳者也。故其占但戒以信于上六,则有危也。

上六,引兑。

上六成说之主,以阴居说之极。引下二阳相与为说,而不能必其从也。故九五当戒,而此爻不言其吉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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