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卦五十九 涣
作者:宋 朱熹
发表时间:2024-04-27 13:28:31
坎下,巽上。涣:亨,王假有庙,利涉大川,利贞。
涣,散也。为卦下坎上巽,风行水上,离披解散之象,故为涣。其变则本自《渐》卦,九来居二而得中,六往居三得九之位,而上同于四,故其占可亨。又以祖考之精神既散,故王者当至于庙以聚之。又以巽木坎水,舟楫之象,故利涉大川。其曰利贞,则占者之深戒也。
初六,用拯,马壮,吉。
居卦之初,涣之始也。始涣而拯之,为力既易,又有壮马,其吉可知。初六非有济涣之才,但能顺乎九二,故其象占如此。
九二,涣奔其机,悔亡。
九而居二,宜有悔也。然当涣之时,来而不穷,能亡其悔者也,故其象占如此,盖九奔而二机也。
六三,涣其躬,无悔。
阴柔而不中正,有私于己之象也。然居得阳位,志在济时,能散其私以得无悔,故其占如此。大率此上四爻,皆因涣以济涣者也。
六四,涣其群,元吉。涣有丘,匪夷所思。
居阴得正,上承九五,当济涣之任者也。下无应与,为能散其朋党之象,占者如是,则大善而吉。又言能散其小群以成大群,使所散者聚而若丘,则非常人思虑之所及也。
九五,涣汗其大號,涣王居,无咎。
阳刚中正,以居尊位。当涣之时,能散其号令,与其居积,则可以济涣而无咎矣。故其象占如此。九五巽体,有号令之象。汗,谓如汗之出而不反也。涣王居,如陆贽所谓散小储而成大储之意。
上九,涣其血去,逖出,无咎。
上九以阳居涣极,能出乎涣,故其象占如此。血,谓伤害。逖,当作惕,与《小畜》六四同。言“涣其血”则“去”,涣其惕则出也。